中国文明网发布《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的决定》,上海市口腔医院(上海市口腔健康中心)被授予第七届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上海市口腔医院始建于1946年,是上海最早的公立口腔医疗机构。自上世纪50年代起,受上海市卫生局委托,指导全市口腔病防控工作,秉承“办医为民 医防并进”的初心使命,拥有全国最完整的口腔公共卫生三级防治网络。现已成为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全面发展,医防融合特色鲜明的口腔医院、口腔医学研究及口腔健康管理机构。
自本轮创建工作以来,医院以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守护人民口腔健康”为宗旨,凝练目标内涵,以先进文化引导人;创新文化形式,以丰富载体塑造人;注重顶层设计,以美好愿景激励人;完善组织架构,以文明创建融万策,将精神文明建设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,紧紧围绕测评指标体系,结合我院精神文明工作实际情况,着力推进“八大工程”(初心工程、立德工程、惠民工程、家和工程、人文工程、生态工程、品牌工程、使命工程)和58个具体项目,脚踏实地走好创全路。在创全中期评估后,筛选出20个“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重点项目”,内容涵盖党建、管理、医教研防各个领域,有力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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